關于做好2015年度翻譯專業資格(水平)筆譯考試
日期:2023-05-15 13:11? 作者: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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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,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,各大專院校人事處:
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《關于做好2015年度翻譯專業資格(水平)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14]65號)的規定,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翻譯專業資格(水平)筆譯考試考務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試專業、時間、科目及考點設置
2015年翻譯專業資格(水平)考試共舉行兩次,河南考區開考專業為英語。根據國家文件規定,英語一級翻譯考試安排在上半年進行。具體安排為:
上半年
5月24日 上午9:30—11:30 筆譯綜合能力(二、三級)
下午14:00—17:00筆譯實務(一、二、三級)
下半年
11月8日上午9:30—11:30 筆譯綜合能力(二、三級)
下午14:00—17:00 筆譯實務(二、三級)
洛陽考區考點設在洛陽市區。
省直及其他省轄市考區考點統一設在鄭州市區。
二、報名條件
(一)凡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,恪守職業道德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,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。
1、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、類別二級翻譯證書;
2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。
(二)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恪守職業道德,具有一定英語水平的人員,均可報名參加二、三級翻譯考試。
(三)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、教育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《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(水平)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學位[2008]28號)文件規定,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,憑學校開具的“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”(加蓋學校公章)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(水平)考試時免試《筆譯綜合能力》科目,只參加《筆譯實務》科目考試。
全國現有206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(MTI)教育試點單位(見附件1)。
符合免試一科條件的考生將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已加蓋學校公章的“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”(樣式見附件2)于2015年 3月18日前(上半年)、9月2日前(下半年)以掛號信的方法寄到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部(地址:鄭州市順河路32號;郵編:450004;咨詢電話:0371--66321991)。
三、取得翻譯專業資格證書的條件
考試為非滾動考試,即每個考生本年度所考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合格方可取得資格(水平)證書。
四、報名辦法、時間及程序
(一)報名辦法
2015年度翻譯筆譯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辦法。
(二)報名時間
1、網上報名時間: 上半年2015年3月3日9:00至3月17日17:00;下半年2015年8月18日9:00至9月1日17:00。考生在報名期間完成所有報名程序并下載《2015年翻譯專業資格(水平)筆譯考試報名表》(下稱《資格考試報名表》),否則視為未成功報名。
2、現場資格審查時間:參加一級翻譯筆譯考試考生于3月18日前進行,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3月19日前將已審批的《資格考試報名表》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部(鄭州市順河路32號三樓)。參加二、三級翻譯筆譯考試考生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。
3、網上繳費時間:上半年2015年3月23日9:00至3月27日17:00;下半年2015年9月4日9:00至9月8日17:00。
4、準考證打印時間:上半年2015年5月15日9:00至5月21日14:00;下半年2015年10月30日9:00至11月5日14:00。